【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基本学制:全日制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代码:130309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良好的艺术素养;受到系统、规范的播音与主持综合训练,具备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中国现当代文学、电视与广播节目策划以及艺术、表演等多学科的知识储备。具备扎实的声音表现和运用能力,良好的舞台表现能力,较强的语言组织和展现能力,能够从事广播电视传媒及其他相关机构、文化部门、网络传媒等领域的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成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影视制作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宣传或公关部门以及中等学校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的采、编、播一体化工作或专业教学工作;新闻媒体、礼仪策划公司、企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的宣传与管理部门工作等。
三、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传播学、以及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声、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和栏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哲学、政治、历史、经济、社会、法律、心理、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
2.掌握标准的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播音主持发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新闻、综艺、社教专题等节目的播音主持能力,具有文学作品朗诵和影视剧演播、配音的创作能力;
3.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具有新闻宣传报道、节目制作的基本能力,熟悉基本的传播技术及设备;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
5.具有英语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和使用网络、计算机的基本能力。
四、专业主干课程
播音创作基础、播音发声训练、主持人思维训练、形象造型与形体、即兴口语表达、化妆与形象设计、文艺作品演播、广播电视节目编辑制作、影视配音艺术、录音技术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各个学习阶段的专业实训、实践;到广播电视机构进行的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通过专业教学和第二课堂组织、开展的各种专业比赛;参与广电媒体和社会组织的主持人大赛等各种专业比赛;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的调研写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