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舞台安全管理制度
沙龙舞台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学院的教学活动,积极开展教师、学生的舞台实践和对外艺术交流。为了充分发挥沙龙舞台的作用,提高效率,更好地服务教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好教学活动,维护沙龙舞台正常运作,特制订本规定:
一、沙龙舞台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管理,积极配合音乐舞蹈学院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沙龙舞台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场地维护和灯光、音响等设备的保管、保养工作。
三、加强场地使用的管理工作。凡有演出活动,需由使用部门安排足够的人手配合,做好剧务、场务和安全工作。
四、音乐舞蹈学院学生专业考试需使用场地,厅内由班主任或专业老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举办的会议、校内各部门租用以及对外交流活动,须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能使用。
六、除学校统一安排的会务、活动和音乐舞蹈学院开展实践教学以外,外单位租用沙龙舞台一律按照学校制定的收费标准统一进行收费。
七、沙龙舞台须做好场地使用计划及登记。各使用单位需先与音乐舞蹈学院联系,由音乐舞蹈学院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安排时间并开出场地使用单。
八、任何演出活动都必须遵守沙龙舞台消防规定,不得加位,堵塞人行通道及大门。